今春以來,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國蔓延,許多企業受此沖擊,不能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。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“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,越要堅持依法防控,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,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”指示精神,按照省國資委統一部署,集團公司對集團本部和所屬公司疫情涉法問題進行了收集和梳理,共清理出合同履行(包括項目投資、物資采購、銷售、工程項目建設、PPP項目等合同)、房屋租賃、勞動用工、單位和員工個人疫期責任等幾大類法律風險。
為幫助企業抗擊疫情,防控上述法律風險,根據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指示,集團公司組織力量有針對性地編制了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法律防控指導意見》。《指導意見》分為三個部分,一是梳理了《突發事件應對法》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重點條文,對傳染病類別、管控措施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定義、單位及個人義務等進行了解讀;二是結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解讀意見、省人大常委會決定、國家有關部委、省市兩級政府及部門各類政策文件,對梳理出的疫期涉法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防范應對建議;三是歸納提煉了疫期關注重點與相關法律責任,督促各單位與個人敬畏法律、循法而行、堅定信心、堅守底線。
集團公司同時印發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法律風險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所屬公司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,將防控疫情法律風險納入2020年度法治建設、風險防控工作重點,提前謀劃;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教育工作,引導廣大員工增強法治意識,積極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;充分發揮本單位法律事務機構、公司律師、法務人員和常年及專項法律顧問的作用,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,提前介入,提前研判,提前防控;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,結合集團公司合規管理試點工作相關要求,依法合規處理疫情防控相關問題,為堅決打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出應有貢獻。
《通知》最后強調,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風險防控工作,工作開展情況將作為集團對所屬公司合規管理試點內部驗收、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、總法律顧問述職的重要內容予以體現。